婚姻家庭咨询师
婚姻家庭咨询师是为在恋爱、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各种问题的求助者提供咨询服务的人员。
职业历程
婚姻家庭咨询师,是中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7年4月批准的职业,是目前中国婚姻家庭咨询领域唯一的国家级职业。2009年6月21日,在北京举行了国内首次国家“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同年7月,行业论坛“婚姻家庭咨询师之家”成立并向外开放;同年12月19日,北京成功举行了首届婚姻家庭咨询师行业年会;2010年11月21日,第二次婚姻家庭咨询师年会在山东济南举行,并通过《中国婚姻咨询行业促进宣言》;2011年会议再选北京,于该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婚姻家庭咨询师年会。
职业守则
根据《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婚姻家庭咨询师的职业道德守则包括六个方面:
一、尊重服务对象,满足服务需求;
二、保护个人隐私,严守咨询秘密;
三、坚持诚实守信,禁止滥用信用;
四、语言举止文明,素质能力相宜;
五、遵循公序良俗,遵守法律法规;
六、弘扬家庭美德,促进社会和谐。
保护个人隐私,严守咨询秘密是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道德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隐私又称个人生活秘密,一般是指仅与特定人的利益或人身发生联系且权利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人生活和私人信息。
婚姻家庭领域属于私人领域,不愿为他人所知的个人生活秘密比比皆是。婚姻家庭咨询师必须恪守职业道德,注意保护求助者的个隐私,严守咨询秘密,绝不允许实施下列侵犯求助者隐私权的行为:
1、对求助者夫妻性生活进行不必要的调查、公布;
2、将求助者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3、泄露求助者的个人材料或公之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4、收集求助者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5、其他侵犯求助者隐私的行为。
坚持诚实守信,就是要求婚姻家庭咨询在服务过程中诚实,不做假,不欺诈,不损害求助者的利益;信守承诺,严格、全面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当履行职责和义务有缺陷时,要自觉承担责任。
语言举止文明是婚姻家庭咨询师内在职业道德的外在形象。对于婚姻家庭咨询师来说,在工作场合一定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着装整洁、大方,可以穿西装,也可以穿休闲装,但不要奇装异服。尤其是女性,不可以穿过于吐露的服装。
2、在语言上,要礼貌、客气、周到、声音不要过大。
3、不可与求助者发生正面冲突。
素质能力相宜是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素质能力相宜要求婚姻家庭咨询师在咨询服务中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不同级别的咨询师应当在职业标准所确定的本级咨询师服务范围内进行工作,不能超范围工作,也不能在超出自身能力的情况下工作,以免影响服务质量。当遇到自己无法承担的咨询任务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适时、适当转介。
咨询师要完成任务,就必须具备较好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包括婚姻家庭咨询师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基本方法、不同级别的婚姻家庭咨询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等;
二是在实践中不断锻炼提高。要善于向老师、向前辈学习、也要善于自我总结和提高。
公序良俗是指社会公认的秩序和良好的习俗。遵循公序良俗,是指婚姻家庭咨询师在咨询服务中的言行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一个合格的婚姻家庭咨询师必须具有到位的法律意识,掌握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正确认识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利、法律责任,做到知法、讲法、守法,不仅在咨询中注意把法律知识传介给求助者,而且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增强法制观念,遵守法律规定,履行法律义务,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弘扬家庭美德,促进社会和谐”是婚姻家庭咨询师开展工作的最终目的。社会主义家庭美德建设的基本规范是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互助。婚姻家庭咨询师就是要通过自己的工作,使家庭美德在每一个家庭得到弘扬,使每个家庭都健康发展,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
自律宣言
一、婚姻家庭咨询师应忠实于宪法,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为社会、为婚姻、为家庭服务。
二、婚姻家庭咨询师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尊重服务对象、保护个人隐私、严守咨询秘密;在咨询工作中必须遵循公序良俗、遵守法律法规、弘扬家庭美德、促进社会和谐。
三、婚姻家庭咨询师要努力做到:主动传播健康的恋爱婚姻观与健康的伦理道德观,科学探索婚姻家庭咨询领域的理论发展与实践方法。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服务中国婚姻家庭。
四、婚姻家庭咨询师有责任和义务逐步建立和完善婚姻家庭咨询行业规章制度,积极推进行业的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加强行业内的学习交流与合作,合法有序地维系往来业务,公平公正地开展同行竞业。
五、我们倡导全体婚姻家庭咨询师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共同发展。自觉接受上级、同行及社会各界对行业的监督,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共同维护行业利益和行业形象。婚姻家庭咨询师个人与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做有损于行业形象的行为。
六、婚姻家庭咨询师将遵照国际社会婚姻与家庭的主流方向,为消除性别不平等和性别歧视,实现社会性别的社会化和主流化而积极努力。贯彻和遵守我国的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的根本权益,以人为本,科学全面地促进婚姻和家庭的健康和谐发展。
工作内容
(1)对未婚与已婚者进行情感咨询;
(2)对未婚女进行婚前咨询与辅导;
(3)提供夫妻关系调适的咨询与辅导;
(4)提供家庭人际关系调适的咨询与辅导;
(5)帮助当事人排解各种婚姻、家庭危机;
(6)提供父母自我教育及亲子教育咨询与辅导;
(7)对离婚与再婚者提供咨询与辅导;
(8)提供家庭健康、安全方面的咨询与辅导;
(9)通过专业测试,给予心里疏导;
(10)帮助新婚夫妇解决双方出现的一些小问题、小矛盾;
(11)化解夫妻容易因厌倦而产生的感情危机。
职业概况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家庭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有13亿人口,绝大多数人都要经历恋爱、择偶、组织家庭、养育子女的过程。当前,人们对生活质量、幸福指数的要求在不断提升。但是,面对恋爱挫折、婚姻动荡、离婚率攀升、家庭暴力、青少年成长危机等等现象,许多人产生了困惑,出现了种种忧虑。不少遇到婚姻家庭问题
困扰的当事人却求助无门,甚至为此酿成个人生活悲剧。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必将危及个人成长、家庭幸福,进而影响社会安定。
在西方发达国家和我国港、澳、台地区都有各种专业的婚姻家庭咨询与辅导机构,为在恋爱、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各种问题的求助者及时提供咨询服务,有效地帮助人们解除各种困扰。而在我国内地,大部分婚姻家庭咨询与救助的工作不得不由各级妇联、工会、共青团组织以及计生委等非专业机构和其他社会工作者来承担;部分律师事务所负责离婚官司的律师、一些职业心理咨询师也在开展婚姻家庭方面的咨询业务。这些人员加在一起已经有上百万人。其中,在已经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的4万人中,也有三分之一的人在做婚姻家庭咨询工作。但是,上述各类人员都未经过专门的婚姻家庭咨询业务的规范化培训,缺乏统一的从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咨询服务的效果难以得到保证。同时,社会上还有个别非法机构单纯以赢利为目的,也在开展婚姻家庭方面的培训和指导,不仅培训效果差,还可能对服务对象产生误导和危害。
婚姻家庭咨询师这一新职业的设立,对于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提高婚姻家庭咨询服务水平,促进和谐家庭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约有3.7亿个家庭,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更加追求婚姻家庭生活的质量,对婚姻家庭咨询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因此,婚姻家庭咨询师这一职业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职业标准
2008年1月2日,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局),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印发了“婚姻家庭咨询师”等26个国家职业标准。其中,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是由全国妇联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组织有关专家历时7个月编写、制定完成的。
职业特点
(1)双向性。婚姻咨询是由咨询对象和咨询员两方面组成的。其中,咨询员在整个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但咨询对象是婚恋咨询过程中的主体。双方必须互相配合,又互相影响。其中主要以咨询员以自己正常的心理和丰富的婚恋咨询方面的知识去影响、转变咨询对象的心理紧张状态或异常心理,使之向积极健康的方向转变。 (2)多端性。人的心理状态和心理结构是由多方面所组成,主要包括认识、情感、意志和人格等几个方面。人的心理问题也常表现在这几个方面,其表现形式又因个人的差异而有区别。在婚恋咨询中,咨询员应从咨询对象的薄弱环节入手,最先予以解决,由点到面,这样才能使婚恋咨询收到良好的效果。
(3)社会性。人生活在社会中,社会各个方面的因素必然对人的心理活动产生影响。婚恋咨询亦不能脱离社会的真空中进行,因此,咨询员对咨询对象的帮助也只是各种因素中的一部分。社会上其他各种因素都会影响婚恋咨询的效果。有的会促进婚恋咨询的效果,而有的则会与婚恋咨询效果背道而驰。因此,咨询员必须设法调动社会上有利于婚恋咨询效果的因素,如与其学校,工作单位进行联系,统一步调,共同帮助咨询对象面对和解决问题。
(4)渐进性。涉及婚恋咨询中的一般常识性问题,咨询员通过知识性的解答能很快消除咨询对象的疑虑。但是,涉及到和婚恋问题相关的一些较为严重的心理和生理问题时,婚恋咨询的过程就具有渐进性的特点。因为,人在婚恋中产生的不良心理品质和心理变态不能只经过一次咨询,立刻恢复正常。因此,对咨询对象已产生心理和生理问题的,婚恋咨询应当有目标和步骤的进行。不能希望成功于一旦。
报考条件
三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其它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具有其它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参加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并通过结业考试。
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取得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3.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注:相关专业指:社会学、法学、伦理学、心理学、教育学、女性学、性医学、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等。
就业前景
在西方发达国家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活跃着许多拥有职业认证的婚姻家庭咨询师。他们为在恋爱、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问题的求助者提供咨询服务,有效地帮助人们解除各种婚恋困扰。一般平均每300个家庭就有1 名婚姻家庭咨询师,美国目前有近12万名婚姻家庭咨询师,服务着4000万个家庭,而且咨询师的数量每年都在迅速增长。婚姻家庭咨询师是受人尊敬、社会地位高、收入高、工作时间灵活的高端职业。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没有专业认证的婚姻家庭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工作不得不由各级妇联、工会、共青团组织以及计生委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社会工作者来承担,远远无法满足社会的巨大需求。我国有13亿人口,3.7亿个家庭,仅城市家庭数量就达到1.1亿个,绝大多数人都要经历择偶、恋爱、结婚、建立家庭、养育子女的过程。当前,人们对生活质量、夫妻感情、家庭幸福的要求不断提升。但是,面对择偶困惑、恋爱挫折、婚姻动荡、家庭不和、青少年成长危机等现象,许多人产生了困惑,出现了种种问题。许许多多遇到婚姻家庭问题的当事人求助无门,甚至为此酿成个人生活悲剧。在一些大城市,离婚率已经高达35%以上。因此,婚姻家庭咨询拥有巨大的市场需求,仅按城市人口计算,中国大陆婚姻家庭咨询师的职业缺口就在40万以上。
就业方向
婚姻家庭咨询师的就业方向包括:
(1)各级妇联、工会、民政、计生、教育部门的婚恋咨询中心,妇女维权机构等;
(2)婚姻家庭咨询中心,婚姻律师事务所,婚姻调查取证单位,婚姻介绍所,婚庆服务机构等;
(3)家庭教育咨询机构,儿童辅导培训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等;
(4)社区服务中心,社区高级会所,家政服务机构,家庭保健服务机构,健康健身美容会所等;
(5)各地情感热线,心理咨询中心等;
(6)杂志、电视、广播的婚恋栏目撰稿人、辅导专家等;
(7)做独立咨询,自办婚姻家庭咨询中心(本培训提供开业指导服务);
全国妇联婚姻家庭研究会将推荐优秀学员到各级妇联、工会、民政等部门的咨询机构、婚恋咨询中心、婚姻家庭服务单位等,还包括一些婚恋服务中心等全国性大型婚恋机构等。
考试鉴定
大专以上即有报名资格。相关专业学生,及相关从业者可以直接报名考试(相关专业见本词条“报考条件”部分;实际可直接报名情况各地可能不同,具体情况意见以劳动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为准),非此类学员需报名参加学习。
学员学习完毕后须先参加结业考试。结业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拥有培训资质的机构颁发的“婚姻家庭咨询师”培训结业证书。
报考者参加地方劳动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截至2012年4月,多数省市还只启动了三级咨询师资格培训和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意见,“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鉴定的管理权限为属地化管理,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负责考试鉴定和证书颁发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所颁发的证书盖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职业鉴定专用章,得到国家认可。考试时间由属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确定;行业论坛可以查询当年及历年考试地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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